外汇权证到期结算

外汇权证到期时的结算方式与个股及指数权证原理一样,只有「价内」的权证才会有现金价值。

公式如下:
认购证 = (即期汇率 - 行使汇率) X 货币金额 / 兑换比率
认沽证 = (行使汇率 - 即期汇率) X 货币金额 / 兑换比率

在公式中的「即期汇率」即相关资产的「结算价」; 「行使汇率」相当于权证的「行使价」; 「货币金额」则是指行使货币兑港元汇率。

如挂鈎货币对中,其报价货币本身已是港元的话,在计算外汇权证的结算金额时,便不需要再换算回港元,

故可参考以下简化公式:
认购证 = (结算价 - 行使价) / 兑换比率
认沽证 = (行使价 - 结算价) / 兑换比率

外汇权证的即期汇率结算价,为到期日当天下午2时或前后,挂鈎汇率于彭博资讯上显示的中间报价厘定。

例子:

以人民币兑港元认购证为例,行使汇率(行使价)1.1港元,到期日即期汇率(结算价)1.15港元,兑换比率为1兑10。

套用以上公式,现金结算金额为:
(1.15-1.1) / 0.1 = 0.5港元

如投资者对即期汇率有任何疑问,可致电发行商查询。

文中提及的相关资产价格丶其变动以及模拟产品条款仅作教学范例用途。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意见。过去表现并不代表将来的表现。无抵押结构性产品,结构性产品之价格可急升或急跌,投资者或损失所有投资。投资者应为自己作风险评估,并在需要时谘询专业意见。